1933年前后,多数民族资本的保险公司资本数额小,承保能力有限。据当时保险年鉴记载,1934年,40家华商保险公司实收资本总额为3807万元,实收资本达到500万元的仅中央信托一家,达到300万元的仅太平保险和中一信托2家,其后为中国天一和中国保险,均为250万元。不足100万元的公司达25家。为了分散风险,提高承保能力,华商保险公司也迫切地寻求联合经营之路。(图/中央银行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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