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学者格林堡在其《不列颠的贸易和中国的开放(1800~1834)》一书中记述:“在1801年,广州还没有任何公开的保险机关,但是有些私人却临时组织在一起承保船只和它的货物,金额最高为12000元(指当时广州对外贸易中流通的西班牙银元)。随着港脚贸易的发展,很多加尔各答保险机关在广州设置了代理机构。”(港脚:指当时不属于英国东印度公司的在广州从事贸易的英国和印度商人。)(图/《不列颠的贸易和中国的开放(1800~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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