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火险业的营业范围不限于香港、广州、上海、北京等大城市,开展范围较广。当时保险公司为防止被保险人放火搬物,都在保户门楣上悬钉一种铜质或铁质火标,既便于警察查检,又提醒救火人员奋勇抢救。当时,一般中国保户以悬挂保险商标为荣,因为非殷实商店住户,外商大多不敢贸然承保。
如今在上海市历史博物馆里收藏有一份1924年6月12日签发的保险单,当时香港火烛保险公司在保单上的中文名称为“香港火烛燕梳公司”。“燕梳”就是保险(Insure)的音译。
香港火烛保险公司的体制,沿袭的是英国保险公司体制。早年英国的消防队是隶属于保险公司的。后来,消防队从保险公司分离出来,而归并于警察系统,保险公司依然同消防队保持着密切的合作关系,经常出资捐助消防车或编印消防宣传材料,免费向民众散发,借以提高民众防火意识,预防火灾。(图/先施公司保险火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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