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人士常有因偶然事故之发生,以致经济发生恐慌,甚至因此而使今日处境富裕之人,明日成为依赖之残废人,或竟为赤贫者。为欲补救此种不幸之个人严重危险及困苦起见,于是由多数个人凭经济互相之联系,共同协力,以组织保险机关,互相分担任何个人所遭遇之危险及困难,而予以经济之救助,以赔偿其损失,各个人依据一定之标准,支付一定之保费,保险行为于是予确立。
人寿保险者,乃一种准备醵金,使参加者因不幸而致死亡或残废时,即获得相当资金以抵偿其损失之一种方法也。故人寿保险是解决被保者当其生产力无有之时,及其死亡后之经济问题耳。一家之生产者,在生时固当担负家庭经济之责任,如具有仁慈及道德观念者,当在其生前预为其家人筹备,使其家属不因其死亡而有冻馁之虞,流离失所之惨,至其预筹之法,则舍人寿保险莫若,盖如生产者,在生前或生产力丰富之时,保有人寿险,则其一旦不测,或保险期满,保险公司则依其所保之款,而付给之,如此则其家属之经济,可不因其死亡或丧失生产能力而发生恐慌,且可本人完成其身后之责任。是以人寿保险最重要之目的,乃是保障家庭经济之稳固,不致因生产者之死亡,而使家庭幸福,同时破产也。
人寿保险,既为家庭之保障,以其对家庭之需要为重大,此逐一分述如下:
1、保障家庭。凡负担重,无恒产,而收入又不丰富者,其一家之经济,尚时时捉襟见肘,万一不幸,遭遇不测,其本人固解除经济压迫之痛苦,但为其家属者,既无经济来源,又无生产能力,其痛苦当如何?我国积习,无论上中下之家,每依一人生产所得,而全家皆依之而生活,至此全家之幸福,即随其一人不测命运,而同时消灭矣……
2、赡养父母,我国积习,年老父母,皆依其子女赡养,所谓积谷防荒,养子防老是也……
3、护恤孀嫠。为丈夫者,能保人寿险,以为妻子之保障,则其本人如一旦遭遇不幸,其妻子即可享受其保险金,安居在家,扶养看护其幼稚子女,不致因生活所迫,离家外出谋生,致其幼稚子女,缺乏看护,而致夭亡……
4、减少童工.一家主要生产者,如遭遇不测,常使一般未成年之儿童,抛弃学业出外工作,影响于一般儿童之前途……
5、子女教育赖以完成。青年乃国家之未来主人翁,而教育乃青年立身之基础。是以欲瞻一国之强弱,每视人民教育程度之高下为断……
6、子女婚嫁费,可无忧虑。在家族主义之下我国,子女婚嫁之事,皆由父母为之解决,而此婚姻大事,非须有一比巨款不可。预先准备之法亦舍人寿保险莫属……
7、遗产完整.如资产阶级者,其所有资产,皆系不动产,而非流通之现金,则于其死亡时,势必变卖其房产,以为丧殓费。如有人寿保险,则当其本人发生不测,即可领取保险金以为运用……
8、为身后偿清债务之准备……
9、寿险金与债权人不发生关系……
10、养成节俭之习惯……
综上所述,人寿保险,乃为财富而非贫穷,当生产者,生产力锐减,或消灭时,其经济力,仍得籍保险金而稳固。人寿保险乃为安稳而非投机,盖保险事业,可使本金安全,保单乃成熟时,即可得一笔所保之保险金。人寿保险乃为节俭而非浪费,盖保险含有储蓄之意,非靡费金钱也。人寿保险乃为谋各个人之家庭幸福,永久存在,使其家属,不因逆境而至转为求助之人,依然可以维持一家之惯常生活状态,保持一家天伦之乐。人寿保险对于家庭之需要,其能与简短之本文能广载详述者乎。
引言部分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投保人寿的好处和作用。行文短小精悍、紧扣主题。正文从人寿保险作用的10个方面,提出论点、进行论据和论证。结尾部分,“综上所述”进行总结,文章戛然而止。(图/《人寿保险对于家庭之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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