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申报》载:光绪二十四年十月,广州“火警频仍,居民一夕数警,颇有寝不安枕之势。月前,由陈绅缮就公共保火险章程三十余条,禀呈南海县,请立案出示”火险章程颁布后,应该说是受到了商人的青睐。据光绪三十一年二月十三日的《申报》报道,正月二十五日晚广州“西关扬巷福绵长洋货店失火,全店付之一炬,并延烧左右邻房屋二十七间,惟各号均经保险,不致大耗”。应该说火灾保险是中国火灾史上一件划时代的大事。(图/光绪三十一年二月十三日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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