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保险单
险种:农作物保险
地区:河北张家口
时间:1952年6月13日
为配合国家扩大种植经济作物政策,1951年至1952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若干地区重点试办了农作物保险。先后在山东、苏北、陕西、山西、四川、江西、河北等省及北京、西安等市,共36个地点试办了棉花保险,并且还小范围试办了小麦、水稻、甘蔗、烟草、芝麻、葡萄等作物的保险。棉花保险一般只保收获量的50%,保量不保质,原则上不保旱灾。从1950年到1952年,农业保险共收保费肆仟捌佰多亿元(旧币),支付赔款壹仟捌佰多亿元(旧币)。
此图所示保险单是一小型折页,封面印有人保公司标准字及保徽,以及险种名称、被保险人姓名、保单号码等。两边印有两句话:“响应增产节约号召、积极参加农作物保险”,“参加农作物保险是爱国丰产的有力保证。”
在保险责任一栏内印有:“凡因遭受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旱、冻、霜、雹、风、水、涝、雨、病、虫害等灾害及因防治和抢救自然灾害农作物之损失,使收获量不足保险额时,由本公司负赔偿责任。但因兽类踩踏、嚼食及一切人为的灾害损失(如盗窃、放火等)本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本保单的被保险人为张喜;农作物为水稻;所在地为公家滩;承保面积4.7亩;每亩产量252市斤;保险额为770市斤;保险费41 600元(新币);承保期限4个月(1952年6月13日至1952年10月13日);签单人为人保公司涿鹿办事处。
一同收藏的还有一张民国三十五年的地契,上写有“立出租地契文约,东辛庄学田今租与洪家房村王元名下耕种地名香禾,贰亩伍分磨落村西”。最后署名:地主:东辛庄学田、佃户王元、中人杨世忠、村长杨振山、农会主任张善同。
这张破旧的地契,可能和投保的这块水稻田有点关系,才被放到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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