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5年10月1日,中央银行划拨资本1000万元成立了中央信托局,经营信托、储蓄、易货、运输等业务。10月2日,为扩大资金来源,追求丰厚的保险盈利及保障自身财产的安全,由中央银行一次拨款500万元增设保险部,办理火险、水险、兵盗险、汽车险、寿险、一切产物及人身意外险,并经营分保业务。保险部会计独立。孔祥熙被委任中央信托局理事长。(图/中央信托局第一任保险部经理刘攻芸)
徐家涵在《孔祥熙家族与中央信托局》一文中也有这样的记述:“中央信托局成立时,即登报公告成立保险部,办理一切保险事宜,资金五百万元,一次拨足,会计独立,盈亏自理。”1940年,中央信托局保险部随总局迁至重庆。抗战胜利后,中央信托局人寿保险处和产物保险处随中央信托局总局迁回上海。(图/抗战时期在日机轰炸下的重庆中央信托局保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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