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0年3月5日,胡适的一位邵姓朋友,原先从事宗教事业,后来改行做人寿保险,希望他能写一段倡言人寿保险的文字。胡适慨然应允,促笔写道:“保寿(注:根据文意,应为‘保险’)的意义,只是今天作明天的准备;生时作死时的准备;父母作儿女的准备;儿女幼时作儿女长大时的准备;如此而已。今天预备明天,这是真稳健;生时预备死时,这是真旷达;父母预备儿女,这是真慈爱。能做到这三步的人,才能算作是现代人。”
这段话收录于《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耿云志主编,黄山书社 1994 年版)第12册。其中的“保寿”,指的就是人寿保险。
1933年,时任北大文学院院长兼中国文学系主任的胡适,应中华人寿保险协进社之请,欣然撰写了一则言简意赅的公益广告,发表在4月9日上海《申报》的“人寿保险专刊”第4期。胡适此举有开风气之先的意味,他因此被称为中国知名学者代言人寿保险的始作俑者。
其内容为:“人寿保险含有两种人生常识:第一,‘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所以壮年要作老年的准备,强健时要作疾病时的计划。第二,‘日计不足,岁计有余’,所以微细的金钱,只须有长久的积聚,可以供重大的用度。”胡适笔下的这则广告篇幅短小,语言平实,含意深邃,以人们通俗易懂的文句,阐述了人寿保险兼具养老、医疗、储蓄、投资的功效,对宣传和普及保险知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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