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1月4日,美国参众两院以压倒性多数通过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该法律允许银行、证券商和保险公司联合组成集团控股公司,从而允许集团公司混业经营跨行业的业务,包括全部保险业务。同时废除了1933 年制定的《格拉斯一斯蒂格尔法案》,结束了不准商业银行经营非商业银行业务达 65 年之久的历史。(图/1999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签署、听证会文件以及相关书籍)
发布者:保险日报,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insurdaily.com/archives/5595.html
1999年11月4日,美国参众两院以压倒性多数通过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该法律允许银行、证券商和保险公司联合组成集团控股公司,从而允许集团公司混业经营跨行业的业务,包括全部保险业务。同时废除了1933 年制定的《格拉斯一斯蒂格尔法案》,结束了不准商业银行经营非商业银行业务达 65 年之久的历史。(图/1999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签署、听证会文件以及相关书籍)
发布者:保险日报,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insurdaily.com/archives/55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