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政府对私营保险公司“限制、利用、改造”的政策主导下,1951年下半年,上海25家私营华商产物保险公司开始酝酿合并问题。同时,天津的3家私营保险公司也派代表赴上海联系,表示愿意合并。经过紧张筹备,这28家私营保险公司分别组成太平和新丰两家保险公司,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入一半以上的资金,走上了国家资本主义的道路。
公私合营的太平保险公司由15家公司组成,其中上海12家,即太平、安平、中国天一、太安丰、华商联合、福安、宝隆、建国、大丰、大信、裕民、扬子;天津3家,即大昌、中安、中国平安。公司资本总额定为人民币100亿元(旧人民币,下同),其中参加合并的公司以其净资产作为投资,总额定为45亿元,其余55亿元悉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资。合并协议于1951年10月22日正式签定,11月1日,公私合营太平保险公司正式开业。
太平保险公司设立19人组成的董事会,并设立监察7人。经董事会推选确认,周作民等7人为常务董事,周作民任董事长,谢寿天任副董事长,林震峰为总经理,李祖模、金瑞麒为副总经理。
公私合营新丰保险公司由上海的13家私营保险公司组成,资本总额60亿元人民币,公司于1952年1月1日宣告开业。
1953年4月,作为国家保险公司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开始考虑太平、新丰两公司进一步合并的计划,打算通过两公司的合并,逐步做到国内保险业务由国家专营,而以合并后的合营公司加强其国外机构,进一步发展国外保险业务。1955年,在社会主义改造运动的洪流中,全保险行业的公私合营终于由设想变为现实。1955年11月11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由其上海分公司提出了《关于公私合营太平、新丰保险公司合并的方案》,建议:两公司合并后的业务重点将放在国外,成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领导下的一个专业性保险公司,加强对国外业务的领导,进一步发挥其助手作用,分担起促进国际贸易、吸收外汇资金的光荣任务。考虑到太平保险公司在香港、新加坡、马来亚、印度尼西亚等海外地区设有分支机构,而新丰保险公司没有海外机构,因此建议合并后的新机构定名为公私合营太平保险公司。
1956年3月21日、22日,两公司董监事会在上海分别举行,会议就两公司合并、总部迁往北京、国内不再设立分支机构等一应事宜作出决议。8月1日、2日,太平、新丰两公司在上海《解放日报》刊登联合启事,宣告:“自1956年8月1日起,我两公司合并为公私合营太平保险公司,并将合并后机构迁移北京办公,两公司原在上海机构同时撤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亦同时刊登通告,“同意接受该两公司在上海地区签发的保险单尚未满期的保险责任”。新的太平保险总公司设址于北京阜成门外天宁寺路。标志着保险业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图/公私合营太平保险公司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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