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8年3月23日,俄国十月革命胜利后不久,俄罗斯联邦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人民委员会就颁布了对各种保险(社会保险除外) 实行国家监督的法令。同年11月28日,人民委员会通过《关于俄罗斯共和国保险业组织》法令,规定所有私人保险公司及其财产和资金均须转移给最高经济委员会代表的国家,其中人寿保险移交给储蓄银行。清理工作一直持续到1919年中期。通过该法令完成了保险业的国有化。(图/1918年11月28日关于俄罗斯共和国保险业务组织的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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