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5年前后,劳合社的承保商卡斯伯特·希思首先提出了超额赔款分保的设想,即非比例再保险方式。它将赔款分为自留额和责任额,对于发生的赔款,分出公司承担自留额以内的责任,分入公司以责任额为限度,承担超过自留额部分的赔款。(图/卡斯伯特·希思Cuthbert Eden Heath O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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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5年前后,劳合社的承保商卡斯伯特·希思首先提出了超额赔款分保的设想,即非比例再保险方式。它将赔款分为自留额和责任额,对于发生的赔款,分出公司承担自留额以内的责任,分入公司以责任额为限度,承担超过自留额部分的赔款。(图/卡斯伯特·希思Cuthbert Eden Heath O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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