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源(1794~1857年)著有《海国图志》。这是一部介绍世界各国地理、历史、政治、经济、历法、宗教、风土人情的书籍,也包括英国近代保险。该书于1842年出版50卷本,1847年增刊为60卷本,1852 年刊行为 100 卷本。《海国图志》中介绍英国近代保险有两处:
其一、在该书第51卷“大西洋英吉利国二”中介绍了该国货物运输保险的办法“虞船货之存失不定,则又约人担保之。设使其船平安抵岸,每银百两给价三四两,即如担保一船二万银,预出银八百元,船不幸沉沦,则保人给偿船主银二万两(元)。”从所介绍的保险金额、保险费以及赔款的计算方式看,这是指保险公司经营的商业保险。
其二、该书第 83 卷“夷情备采·贸易通志”,编者把保险译为“相保”,火灾保险译为“宅担保”;海上保险译为“船担保”,人寿保险译为“命担保”,然后对“担保会”的集资规模、盈亏分摊瓦保险种等,分别作了介绍。“英吉利国都二十一会(担保会),其本银或八万或五六万或三四万不等。同休戚,共利害,岁中有利均分,有害分受,要之利害多少。”从其本金的筹集,损失分摊和盈利分配的形式看,这是一种相互保险的组织形式。“其会有三.一日船担保。舟航大洋,难保沈 (沉) 覆,假如船价二万元,载货五万元出海,每月纳会中银每百两纳二三钱,设使三月到岸平安无失,所纳会中银为会中公费。如船货有失,视其损失之分数如仅桅折货湿,会中按数补偿;如或全船沈 (沉) 溺,则会中补偿其半,但必须实报实验,众力恤灾,从无推却。”继而介绍火灾保险,“宅担保。城市稠密,回禄堪虞。假如木屋价银二千,每年纳会中银二十元,不幸被灾,则会中亦代偿其半。”人寿险曰“命担保”。“假如老妻弱子,身后恐无生计,每年于会中入五十元,死后如后嗣成立,无需周恤则已,如贫不能自存,则会中赡其家,每年一千元。”魏源还介绍:“以兵船保护商船之法,如商船在海遇仇国及海贼来攻,则国之师船迅速而来,或护其前或殿其后,待商船各驶港去,而师船列阵交战以退敌。·…..凡各部贸易之银,皆由师船递寄,故师船寄课为万全无失之策。”但担保会章程规定在“交战之际,商船皆不得出港,倘擅动蹈危,则担保会中不偿其所失。”用现代保险的术语来说,违反保险条款规定,当属除外责任了。魏源指出,保险经济补偿制度已成为西方各国的“恤商之政”。这个见解距今已有 140 多年了,至今仍有现实意义。
《海国图志》面世后,虽未立即产生创立中国保险业的效应,但从理论上说,近代保险的产生和发展,必须具备三个要件:一是自然灾害与意外事故的客观存在,这是它存在的自然条件;二是生产力的发展,能达到提供剩余产品,这是它存在的物质条件;三是商品经济的一定发展,这是它存在的经济条件。19世纪40年代的中国是处于自给自足的封建经济,客观上并未完全具备这些条件,同时“师夷长技”即学习西方近代保险理论也需要有一个过程,不能一蹴而就。但魏源作为中国介绍西方近代保险的第一人,确实起到启蒙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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